林地国土资矿挂〔2015〕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关于《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西藏林芝地区行署批准,林芝地区国土资源局拟对察隅县察瓦龙乡龙普村大理岩矿采矿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标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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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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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林芝地区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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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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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隅县龙普村大理岩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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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 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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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用大理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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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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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万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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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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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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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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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m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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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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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含2年基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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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k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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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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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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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0m—192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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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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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阶式自上而下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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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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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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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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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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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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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或10的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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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投入(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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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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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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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经98°28′35.17″北纬28°16′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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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范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开采大理石矿的技术能力,企业经营范围为大理石矿开采、加工和销售,除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二)参加竞买的企业必须是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不低于3000万元。
(三)竞得后要与察隅县人民政府签订大理石开发投资协议。
(四)必须承诺在察隅县境内修建大理石加工厂。
西藏林芝地区国土资源局对申请人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竞买条件的,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三、竞买申请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文件。有意竞买人在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6月23日16时前,到林芝地区国土资源局办公楼407室土地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785万元和前期投入1069.42万元,原投资人参加竞买的则不需要交纳前期投入。
四、挂牌报价时间、地点
挂牌报价时间为2015年6月24日9时至7月3日16时。
挂牌地点在林芝地区国土资源局一楼大厅。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不接受联合竞买。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截止时,如有两个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林芝地区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电话:0894-5883984
联 系 人:黄女士 (13989946099)
开户单位:西藏林芝地区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芝分行
银行账号:780001040013132
法律顾问:西藏欧珠律师事务所 欧珠律师
林芝地区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五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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